2017年北京延庆区综治办招聘编外合同制217人公告
区综治办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人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力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实际需要,经区政府批准,区综治办拟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人217人,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招聘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社会治安巡防队员、公安检查站辅警共计74人(其中男67人,女7人)。
岗位二: 校园巡防队员64人,仅限男性,其中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劳动力24人。
岗位三: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员79人(其中男71人,女8人)。
二、岗位职能:
社会治安巡防队员、校园巡防队员的岗位职能:在所属乡镇(街道)、教委综治办或派出所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完成辖区(校园)的安全保卫、巡逻防范、应急值守、清理整治、抢险救灾、防恐防暴、治安知识宣传及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工作。
公安检查站辅警岗位职能:在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对治安检查站过往车辆和人员进行核录检查、疏导交通、维护治安秩序、开展治安知识宣传等工作。
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员岗位职能:在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协助公安民警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础信息的采集、登记、录入;依法代办居住登记、居住证件;检查出租房屋治安、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报告违法犯罪行为等工作。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自愿从事社会治安巡防、公安辅警、校园巡防、流动人口管理等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身体健康, 五官端正,身体各部位没有明显疤痕,未患有重大疾病、精神疾病及慢性疾病,没有家族精神病史;
5.能够保证上夜班;
6.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7.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北京市延庆区户籍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或农村劳动力,且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
(1)岗位一:共74人,学历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男性(67人):20周岁至35周岁(1982年4月1日—1997年3月31日出生);
女性(7人):30周岁至40周岁;(1977年4月1日—1987年3月31日出生)。
(2)岗位二:共64人,仅限男性,其中农村低收入户劳动力(24人)。岗位二人员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至45周岁(1972年4月1日—1982年3月31日出生);
(3)岗位三:共79人;
男性(71人):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可以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20周岁至35周岁(1982年4月1日—1997年3月31日出生)。
女性(8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以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25周岁至35周岁(1982年4月1日—1992年3月31日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5日全天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延庆区老体育局体育馆(香苑街第四中学南)
3.所需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本人页印在一张A4纸);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相应岗位类别报名表1份(粘贴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5)农业户籍的需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照片页);非农业户籍的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3、5页);
(6)农村低收入户劳动力除需提交材料1-5项外,还需提供《北京市低收入农户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及本人页)。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核及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录方式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分别制定,考录成绩按照不同岗位分别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录方式近期将在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qrlsb.com)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公告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政审、公示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于政审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
(六)人员递补
对体检、政审、公示环节中因不合格或本人自动退出而空缺的岗位,按照不同岗位类别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报考要求
1.报考者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者即时通报并予以辞退。
2.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
3.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岗位一有社会治安巡防队员、公安检查站辅警两个具体的工作岗位,录用的人员需服从岗位分配,聘用后如不能服从分配,将解除聘用关系。
六、工资待遇及用工管理
招聘的人员执行延庆区编外合同制工人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本岗位要求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附件:
此公告有效期自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5日
区综治办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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