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青年英才”招聘公告
2017年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青年英才”招聘公告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作科所)是以小麦、玉米、大豆、水稻和杂粮等粮食作物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国家级基础与应用研究创新机构。作科所围绕作物种质资源创新与利用、作物基因与分子设计、作物遗传育种、作物栽培与耕作技术开展创新性研究,解析农业重大科学问题,发掘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功能基因,研发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核心产品和共性技术,培育面向农作物主产区的突破性新品种和创建配套的耕作栽培技术,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现代农业提供科技支撑。
为进一步推进作科所科技创新工程的实施,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若干“青年英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作科所作物种质资源中心、作物基因与分子设计中心、作物遗传育种中心、作物耕作与栽培中心结合中国农科院“青年英才计划”面向海内外招聘“青年英才”,应聘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各岗位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严谨的学术作风,积极向上的团结协作精神。
2.中国农科院“青年英才计划”人才包括海外杰出青年人才(以下简称A类)、国内优秀青年人才(以下简称B类)、“青年千人计划”人才(以下简称C类)、研究所自筹经费引进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以下简称D类)。申请人要符合 “青年英才计划”管理办法中A类、B类、C类、D类不同类型岗位的基本条件。
3.全职在岗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身体健康。
4.A类候选人获得博士学位后要有连续3年及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B类候选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在国内高校或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研究员)职务。
(二)青年英才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附件)
二、聘期待遇和经费支持
引进人才到岗工作满1年后,将参加统一组织的择优支持评审。候选人有2次申请机会,首次申请未通过者,可于1年后再次申请。通过择优支持并公示无异议后,经院所审定,颁发证书并提供相应支持。
(一)平台条件
对于引进的A、B、C类青年英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配备助手。引进人才将作为骨干专家纳入院级创新团队,配备相应的实验平台条件。确定为新成立创新研究小组的,将给予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实验办公条件。支持引进人才申请重大科研和国际合作项目,并在研究生导师申报备案和研究生招生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二)经费支持与岗位补助
1、青年英才A、B类人才
科研经费。院所提供不低于4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和仪器设备费,其中科研启动费300万元、仪器设备费100万元。
岗位补助。备案期聘为所级研究员,享受该岗位正式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医疗等待遇,第一年给予10万元的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入选后在计划执行4年期间,可再享受10万元/年的岗位补助。
2、青年英才C类人才
科研经费。除了国家提供的青年人才支持条件外,院所提供不低于4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和仪器设备费,其中科研启动费200万元、仪器设备费200万元。
岗位补助。备案期聘为所级研究员,享受该岗位正式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医疗等待遇,第一年给予10万元的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还可享受国家给予的安家补助费。入选后在计划执行4年期间,可再享受由院所提供的10万元/年的岗位补助。
对于引进的“优青人才”支持条件将参照青年英才C类人才的支持条件。
4、青年英才D类人才
科研经费。提供不低于1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和仪器设备费。
岗位补助。享受该岗位副研究员正式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医疗等待遇,第一年给予6万元的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入选后在计划执行4年期间,可再享受6万元/年的岗位补助。费用由研究所和创新研究组共同承担。
(三)购房补贴及生活待遇
1、为A、B类入选人才,按照100平米住房标准提供安家费补助(根据北京市上一年度商品房销售均价折算,院提供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或优先安排购买院所自建的政策保障性住房。在过渡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
2、研究所按规定办理引进人才的户口和家属随迁工作,协助解决其配偶就业、子女入托和上学等生活问题,协助办理多次出入境手续。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材料初审,确定面试人选。
(1)报名。全年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可于公告之日起,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到专用邮箱zksrsc@caas.cn,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可随附自制简历一份。同时,将应聘材料(详见第四条)邮寄至我所,原件于面试时复核。
(2)资格审查。我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
2、应聘答辩。研究所统一组织面试评估。面试评估内容包括综合表现、科研工作进展、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承担任务与项目、实验室建设情况和发展潜力等。
3、按照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入职体检及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公示、报院备案审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研究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院备案审核。
5、签订管理协议。通过备案审核后,我所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管理协议,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应聘材料
1、提交附件1、2、3。提交的材料务必详尽、真实。
2、至少两封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其中A类候选人必须有一封国外相关领域专家的推荐信。
3、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护照)、代表论文、著作、获奖证书或专利、基金等相关证明的影印件。
4、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海外学历认证。
五、其他事项
1、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或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2、应聘人员可登陆我所网站或拨打联系电话咨询相关招聘情况(网址:http://icscaas.com.cn/sites/ics/)。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2号(邮编100081)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电话:(010)82108410、82108599
邮箱:zksrsc@caas.cn
传真:010-8210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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