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公告(北京)
2017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公告(北京)
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简称“国科大”),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的一所以研究生教育为主的科教融合、独具特色的高等学校。国科大的前身是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8年,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创办的新中国第一所研究生院,培养了我国第一个理学博士、第一个工学博士、第一个女博士、第一个双学位博士。经教育部批准,国科大从2014年起开始招收本科生。
目前,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正值迅速发展阶段,为满足专业及学科创新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招聘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高分子科学与材料、化学工程等相关领域的各类优秀人才。
一、任职条件
(一)领军人才:
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需全职到岗工作,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
2.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3.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学术帅才(A类);
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杰青”);
5.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的教授或相当教授职位的教学科研人员。
(二)骨干人才:
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在中国科学院各研究院所、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引进后需全职到岗工作,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或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优青”);
4.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青年俊才(C类);
5.中国科学院各研究院所、国内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的教授或研究员。
二、相关待遇: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中国科学院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及规定执行。其中,领军人才和特别优秀的骨干人才,经人才引进评审组建议、校长办公会批准,可执行协议工资。
学校可为新引进人员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具体资助额度由人才引进评审组提出建议,经校长办公会批准。
学校为来自境外、京外的新引进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房产部门相关规定,可提供一定期限的周转房或学校自建的人才公寓;若不占用学校周转房,可按国家规定或参照国家规定按月享受住房补贴。
三、应聘流程:
1.中国科学院大学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邮编:100049,学校主页:www.ucas.ac.cn,化学与化工学院主页:chem.ucas.ac.cn。有意应聘者可通过电话或Email与学院取得联系,联系方式: 王老师(010)69672582,wangry@ucas.ac.cn。
2.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包括科研经历、发表论文目录等)、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学术论著目录及论著首页复印件、5篇代表性论文全文、学术影响及评价的相关证明材料、3封专家推荐信等。
3.学院组织初选,并进行面试;通过学院初选后上报学校评审,经学校批准后,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其中“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项目,需按照国家、中国科学院的相应工作部署申报。
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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