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管理岗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考录用公告(4人)
2017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管理岗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考录用公告(4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实施2017年度管理岗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考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公开招录共涉及2个部门、3个岗位、4人(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要求被录用人员在2017年9月初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经核实提供信息不真实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二、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录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并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遵守宪法和法律。
2、忠诚公安教育事业,敬业精神强,能够做到管理育人、为人师表。
3、符合招聘岗位提出的要求和人民警察招录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⑴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⑵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
⑶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相关活动的;
⑷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⑸曾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⑹具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⑺配偶已取得外国国籍或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⑻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分别为30%、30%、4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考试题型为行政能力测试和写作两个部分。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含)及以上,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布的面试人员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有报考人员主动放弃面试机会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如遇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面试人员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心理测试
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均合格后,安排应聘人员体检及心理测试工作。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人事处负责安排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否则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及心理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人事档案审核。
(六)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调转人员办理相关调转手续。
四、应聘程序及报名方式
(一)应聘程序
应聘人员需填写《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管理岗位应聘人员简历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件;
2、所有学历教育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
3、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相关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
5、相关成果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等。
6、其他证明材料等。
(二)报名方式
本公告长期有效。第一轮招聘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9日。请应聘人员于2017年6月9日(周五)下班前将简历及相关材料送达学院人事处(办公楼504)。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xjxy2232@163.com,文件名称和邮件主题均为“姓名+所报岗位”,不按规定发送或提供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五、相关待遇
此次招聘为编制内引进人员,一经录用,享受公安部事业编制人民警察相关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24)86982232
学院网址:http://www.npuc.edu.cn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邮政编码:110854
原标题: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管理岗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考录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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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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