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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管理岗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考录用公告(4人)

发布:2017-05-1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管理岗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考录用公告(4人)已公布,招聘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9日。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管理岗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考录用公告(4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实施2017年度管理岗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考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公开招录共涉及2个部门、3个岗位、4人(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要求被录用人员在2017年9月初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经核实提供信息不真实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二、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录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并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遵守宪法和法律。
  2、忠诚公安教育事业,敬业精神强,能够做到管理育人、为人师表。
  3、符合招聘岗位提出的要求和人民警察招录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⑴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⑵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
  ⑶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相关活动的;
  ⑷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⑸曾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⑹具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⑺配偶已取得外国国籍或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⑻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分别为30%、30%、4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考试题型为行政能力测试和写作两个部分。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含)及以上,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布的面试人员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有报考人员主动放弃面试机会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如遇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面试人员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心理测试
  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均合格后,安排应聘人员体检及心理测试工作。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人事处负责安排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否则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及心理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人事档案审核。
  (六)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调转人员办理相关调转手续。
  四、应聘程序及报名方式
  (一)应聘程序
  应聘人员需填写《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管理岗位应聘人员简历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件;
  2、所有学历教育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
  3、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相关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
  5、相关成果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等。
  6、其他证明材料等。
  (二)报名方式
  本公告长期有效。第一轮招聘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9日。请应聘人员于2017年6月9日(周五)下班前将简历及相关材料送达学院人事处(办公楼504)。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xjxy2232@163.com,文件名称和邮件主题均为“姓名+所报岗位”,不按规定发送或提供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五、相关待遇
  此次招聘为编制内引进人员,一经录用,享受公安部事业编制人民警察相关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24)86982232
  学院网址:http://www.npuc.edu.cn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邮政编码:110854
  原标题: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管理岗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考录用公告
  点击下载>>>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管理岗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及条件一览表.xls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管理岗位应聘人员简历表.doc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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