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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大兴区林校路街道招聘辅助行政人员20人公告

发布:2017-05-1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大兴区林校路街道招聘辅助行政人员2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25日,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大兴区林校路街道招聘辅助行政人员20人公告
  大兴区林校路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辅助行政人员20名。具体招录岗位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办事处(兴丰段京开西侧7-2号)办公楼210室。
  3、报名时所需的材料:
  (1)填写并打印两份完整的《林校路街道办事处招聘辅助行政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备相应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请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蓝底),与报名表照片一致。特别提示:照片背面务必写清姓名及报考岗位。
  四、考试安排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为2:1。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公示体检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林校路街道办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和工作待遇
  1、聘用:应聘上岗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签订合同后,综合工资45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及年终奖)。
  3、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后,进行岗前培训和工作岗位分配,所有被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八、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81295162,郭颖
  原标题: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关于招聘辅助行政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1:大兴区林校路街道招聘辅助行政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大兴区林校路街道招聘辅助行政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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