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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招聘2人公告

发布:2022-09-14 13:30:2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招聘2人公告已公布。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一、招聘岗位
 
  1.跆拳道队运动员1人(运动员岗)
 
  2.武术散打队运动员1人(运动员岗)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3.本次招聘面应届毕业生,要求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北京生源和非京生源毕业生;非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1.跆拳道队运动员1人(运动员岗):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体育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具有3年以上专业队训练经历并取得过全国比赛前三名;
 
  (4)可面向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接收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2.武术散打队运动员1人(运动员岗):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体育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具有3年以上专业队训练经历并取得过全国比赛前三名;
 
  (4)可面向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接收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初审确认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57号)办公楼2层249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简历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两张;
 
  (6)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流程:
 
  资格审查、初审。
 
  5.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现场报名时,需持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截止现场报名前14天内未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未出国(境);
 
  (3)主动配合学校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
 
  (4)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考试方式:采用专项能力测试的方式确定综合成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项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专项能力测试全程录像。
 
  (三)公布综合成绩:专项能力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单位和市体育局网站公布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四)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分数公布3天内向我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五)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未参加体检或未通过体检的,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六)考察:招聘单位到应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公示报批:
 
  1.根据专项能力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我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在30天内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我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我单位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83229455、010-8322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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