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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之缓刑

发布:2022-09-26 12:53:1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北京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之缓刑已公布。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前提下,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并规定一定的考验期,考验期内实行社区矫正,如果被宣告缓刑者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律规定应当撤销缓刑的事由,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一、从概念出发,我们可以提炼出缓刑的四个考点。
 
  1.缓刑的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因此,如果是被判处管制,三年以上有期,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的犯罪分子,则不适用缓刑。所以,缓刑的立法意义在于,可以减少短期监禁刑的弊端;有利于服刑人员的社会化;有利于降低刑罚成本。
 
  2.缓刑的实质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此处考察较少,了解即可。
 
  3.缓刑的禁止性条件: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此处为重点考点,经常以错误选项出现,需要着重记忆。
 
  4.不满 18 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 75 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此处考点在于,对于太小,太老以及怀孕的妇女,不是一律适用缓刑,还得考虑是否满足缓刑的对象条件以及实质条件。例如:年满76周岁的张某,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应当宣告缓刑。该说法错误。因为此题中,张某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不满足对象条件中的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对象条件,即使年满75周岁,也无法适用缓刑。
 
  二、考查方式
 
  这部分的考查方式较为灵活,既可以原文挖空考查(比如缓刑适用对象是什么、宣告缓刑的实质条件有哪些)又可以案例的方式考查,让我们去选择适用或者不适用缓刑的有哪些。所以此处为考查的重点,需要我们着重掌握。
 
  三、例题
 
  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犯抢劫罪,所适用的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故对甲不得判处缓刑
 
  B.乙犯故意伤害罪与代替考试罪,分别被判处6个月拘役与1年管制。由于管制不适用缓刑,对乙所判处的拘役也不得适用缓刑
 
  C.丙犯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被单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完毕后又犯帮助恐怖活动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对丙不得宣告缓刑
 
  D.丁17周岁时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盗窃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2年。对丁不得适用缓刑
 
  【中公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刑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据此可知,若甲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是可以适用缓刑的。
 
  选项B说法错误。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此时,对拘役是可以适用缓刑的。
 
  选项C说法正确。《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和“帮助恐怖活动罪”属于特殊累犯的范畴。《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选项D说法错误。《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据此可知,丁犯前罪时17周岁,不构成累犯。
 
  故本题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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