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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所属方圆公证处招聘4人公告

发布:2022-11-18 10:38:5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北京市司法局所属方圆公证处招聘4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2年11月25日17:00止。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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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公证业务部负责人(专业技术十级),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至以下部门工作:第二业务部、第五业务部、第六业务部、第七业务部。
 
  (二)岗位简介:公证业务部负责人是业务部的管理者和领导者,对业务部行使管理权,并履行公证员职责。
 
  (三)招聘人数:4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热爱公证事业;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
 
  (三)年龄45周岁以下;
 
  (四)具有北京市户籍;
 
  (五)法学或法律专业,获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学士(含)以上学位;
 
  (六)具有10年(含)以上的公证工作经验,获得北京市三级公证员(含)以上级别职称证书,具有5年(含)以上公证工作管理经验;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服从公证处工作安排,根据需要在公证处其他部门工作;
 
  (九)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十)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起,至2022年11月25日17:00止。
 
  (二)报名邮箱
 
  请应聘人员填写《北京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填写内容须全面、属实,不如实填报影响录用结果。报名表发送至zhaopin@bnpo.gov.cn邮箱,邮件名设为“2022年公开招聘+姓名”,未按上述要求填报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材料包括:
 
  1.《北京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扫描件(正面、背面);
 
  3.北京市常住户口证明扫描件(户主、本人、变更页);
 
  4.公证员执业证书扫描件;
 
  5.公证员职称证书扫描件;
 
  6.工作经历经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请报名人员于2022年12月2日前,登录北京市司法局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四、考试安排
 
  招聘单位对4个岗位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后再进行部门分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司法局网站发布。
 
  3.笔试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按照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照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后续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后续考试资格。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及排名于面试全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司法局网站发布。
 
  4.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
 
  3.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等情况,将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司法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并签署《北京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并于笔试、面试当天携带至考点交工作人员。
 
  八、需说明事项
 
  (一)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单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10-85197699
 
  招聘监督电话:010-55579086
 
  附件:
 

  1.北京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北京市方圆公证处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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